原告周某訴被告張刃、王某借款合同糾紛一案,本院立案受理后,依法適用簡易程序,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。原告周某的委托訴訟代理人韓琪、計華琴,被告張刃、王某的共同委托訴訟代理人鄧濤、張澤照到庭參加了訴訟。本案現已審理終結。
原告向本院提出訴訟請求:1、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人工費工資三萬元及利息(以三萬元為本金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至還清之日止);2、本案訴訟費、保全等相關費用由被告承擔。